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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张家界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1-27 阅读次数:

各学院、相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“七个一”政策要求,进一步激发我校创新创业热情,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业项目,张家界学院创新创业中心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一批创意设计新颖、市场前景较好的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发动宣传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申报内容

(一)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具备营业执照,正在合法经营的公司;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。

(二)具备结构稳定的团队,对创业项目有较成熟的想法,核心成员不少于三人。

(三)具备强烈的创业想法、品学兼优的个人。

二、政策支持

根据《关于印发<张家界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(试行)>的通知》(附件5)将对选上项目个人及团队进行一定支持:

(一)学业支持

1.大学生创业经历及成果折算学分:在校期间创办了企业的(创办企业须经学校审核、备案,在湖南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3个月后有效),其团队核心成员(如董事长、法人代表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市场营销总监等,下同)前3人可抵修通识选修课程2学分;企业正常运营1年及以上的,其团队核心成员前5人可抵修通识选修课程4学分。

2.替代毕业论文:学生创业成果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替代毕业 论文(设计),成绩评定为优秀:(1)所创企业在湖南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3个月及以上,且年营收≥10万或带动就业≥5人的企 业团队核心成员(排名前5);(2)获得政府创业基金、社会投资(单笔10万元以上)或纳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的创业项目团队核心成员(排名前3);(3)学生为发明专利/软件著作权的第一授权人,且签订了转化协议的。

3.灵活转专业: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,学生最长休学期可达4学年,即四年制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延长至8年。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,满足转专业基本条件的,学校优先支持其转专业。学校系统修订教学管理制度文件和人才培养方案,形成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闭环,进一步完善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支撑。

4.评先评优设立“大学生创业之星”“创业先进集体”等专项荣誉,列入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体系;参加金种子大赛或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得奖项的,在申报国家奖学金时按照国家级竞赛获奖予以认可,同等条件优先推荐。

(二)场地支持

将优秀申报项目作为入驻双创大楼参考,提供工作室和孵化工位及基础办公设备支持。

(三)经费支持

学校每年对各孵化团队进行一次孵化项目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。符合要求的项目将获得重点发展保障方面的支持。其中,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优秀的项目,可获2000–5000元不等的资金支持;若考核结果为不及格,则将启动孵化项目退出机制。(详情见附件6)

 

三、报名组织

(一)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与摸底排查工作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响应,填写《入驻申请表》(详情见附件1.2.3)和《创新创业项目报名汇总表》(详情见附件4)并签字盖章,并于11月20日前将两类表交创新创业教育中心;

(二)各学院审查学生申报资格、汇总学生申报材料,各学院团队申报项目不少于4个,人才申报不少于10个。

(三)各类材料电子档发送到电子邮箱2835092366@qq.com,并以“学院名称+创新创业项目”命名;纸质档加盖公章交到创新创业中心,联系人:王浚川 汤依琳15673360201。   

 附件:1.项目申请表(已注册公司)

       2.项目申请表(已有相关项目)

       3.创业意向申请表(有创业想法)

4.创新创业项目报名汇总表

5.《关于印发<张家界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(试行)>的通知》

6.孵化项目考核标准

 

张家界学院创新创业中心

 2025年10月14日

2025年张家界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申报附件材料(1).zi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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